用户名
密码    忘了密码
|
|
|
|
|
|
|
|
|
|
环城路(中山路-文化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讯类型: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08年10月7日9:43
 

建设规模
 改造工程采用城市Ⅱ次干道技术标准,道路规划总宽度20m,道路全长637m,造价约421万元。
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汕头市恒正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的内容。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同时自2006年1月1日以来在汕头市范围内完成过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且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企业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资格限制。
    二、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

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7、2006年1月1日以来在汕头市范围内完成过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有效证明材料(含施工许可证)。

8、企业出具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企业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资格限制的证明。

9、以上资料一式三份(A4纸)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三、投标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到场签到。
    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确定正式投标人会议、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2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被授权人身份证、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联系人   郭炜佳、纪平  联系电话  0754-85861273、85876500 
接收资料时间
 2008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文章来自:中国滑模机械网
文章作者:信息一部
新闻推荐
 
关闭窗口
 
网站建设 | 广告刊登 | 汇款说明 E-mail: fsp214@126.com 技术支持:简双工作室
电话:0371-69131532 传真:0371-63942657-8001
版权说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与信息处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滑模工程网